桂林开展专项工作系列报道:平乐快查严处不正之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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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中共平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源头镇金井村莫勇福等人违纪问题,相关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涉嫌违法问题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今年以来,平乐县纪检监察机关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快查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,党政纪处分48人,移送司法机关6人。
桂林市深入开展“专项工作”系列报道
平乐县“零容忍”快查严处不正之风
党政纪处分48人 移送司法机关6人
桂林生活网讯(桂林晚报记者邱浩)近日,中共平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源头镇金井村莫勇福等人违纪问题,相关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涉嫌违法问题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今年以来,平乐县纪检监察机关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快查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,党政纪处分48人,移送司法机关6人。
该县采取“三举措”,即坚持集中查处整治与常规监督相结合、在村委一级建立村级监督员队伍延伸监督触角、以严格执纪倒逼主体责任落实,保障了纪律审查,使得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今年1-6月,全县纪检机关共立案116件,其中专项工作案件96件,同比上升729%;党政纪处分48人,同比上升380%;移送司法机关6人,收缴违纪款项106.43万元,清退违纪款31.14万元,受惠群众1249人,受惠集体8个。
该县在以往工作基础上,选取矛盾比较突出、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民生资金项目作为重点监察对象,集中查处整治。坚持“见人、见项目、见资金”,顺着资金流向,综合采取核查、暗访等多种方式,对专项资金进行“扫描”,深挖问题线索。查处源头镇金井村莫勇福等人违纪问题就是其中一个成功案例。
经查,莫勇福、莫爱福在分别担任金井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主任期间,伙同在同安中心校工作的莫惠福,利用职务之便,在2014年使用扶贫补助资金工作过程中,未按规定发放扶贫补助资金给养殖户,将造假签字套取的国家扶贫补助资金及部分养殖户缴交的押金共计216400元用于他们经营的公司购牛及建设,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。2016年5月,莫勇福、莫爱福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莫惠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对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为了夯实纪律审查基础,该县在村委一级建立村级监督员队伍,延伸监督触角。每个乡镇建立谈话室,为挺纪在前、抓早抓小、谈话提醒、警示震慑和突破问题线索提供保障。今年前6个月,平乐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各乡镇平均立案8.4起,覆盖100%的乡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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