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还在实习期就敢酒驾 驾照还没“捂热”就丢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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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,距离其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时间还不到半年,还未“捂热”的驾驶证就这么跟他“说”再见了。
桂林生活网讯(桂林晚报记者莫林骐 李桃 通讯员唐舒格)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,距离其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时间还不到半年,还未“捂热”的驾驶证就这么跟他“说”再见了。
11月30日13时许,七星交警大队三里店中队警员在东环菜市附近巡逻,待警员在非机动车道内对一辆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时,一辆红色的福特牌小轿车迎面驶来,准备从一旁的路口转到机动车道上。巧的是,这时正好吹来一阵风,一股浓浓的酒味被风带了过来。正在取证的警员小江闻到这股夹杂着酒味的风,立即警醒,发现了迎面的这辆福特小车。随即,他上前去将车辆拦停,发现驾驶员脸上泛红,说话一股酒气,便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停在一边,并下车接受检查。
在警员小江的询问下,驾驶员梁某承认自己中午与朋友在吃饭时喝了一瓶葡萄酒。随后,警员小江将梁某带回大队,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,检测结果为33mg/100ml,为饮酒驾驶。而根据梁某的驾驶证上显示,其初次领证日期为2016年6月,因此梁某是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针对梁某这一行为,七星交警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,另外,由于梁某是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,驾驶证未满一年,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,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这就意味着,梁某好不容易考取的机动车驾驶证一瞬间就没了,梁某后悔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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